在民国妓院是被法律默许的,那民国为何不禁娼?如果要将这个问题解释明白,就要从中国色情产业的历史说起。
(民国时期的交际花)
我们中国的历史爱好者都知道这么一个历史事实,在国民政府时期,中华民国是不禁娼的。在旧中国,据粗略估计,全国大大小小,有将近一万家妓院,其中,北平的八大胡同、上海的虹口、广州的长堤,都是远近闻名的红灯区。
令人吃惊的是,清末乃至民国时期的中国人,似乎并不太以卖淫嫖娼为耻。例如当时的上海租界,曾经举办过一种“花国选美”——娼妓们浓妆艳抹,公然登台,争芳斗艳,夺冠者美其名曰“大总统”,而且还登报宣扬,其张扬之程度,令人咂舌。
广州长堤的妓院也是相当的张扬。当年妓院的礼宾迎客,不是遮遮掩掩,而是大声喊出来的:“某某公子大驾光临”——礼宾还往往故意将音调吊高,将尾音拉长,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“某某公子”来嫖娼似的。
(上海租界某次“花园选美”选出的才、艺、色三科“博士”留影纪念)
而在北洋政府时期,北京的八大胡同,那更是“两院一堂”的夜生活聚集地。所谓“两院一堂”所指的,竟然是参议院、众议院、京师大学堂。那个年代,政客、教授、文人墨客,一起来光顾声色烟花之地。
更离奇的是,在清末乃至民国时期,不但男子“不知羞耻”,连那当娼妓的女子,也是“寡廉鲜耻”——当街拉客,公然做广告,毫不掩饰自己的身份,而且还给自己起些什么艺名,例如叫“赛金花”“小凤仙”“林黛玉”“胡宝玉”之类,不一而足,某些名妓还在中国近代史上留下了芳名。真是逆天了,造反了,岂有此理!
(民国初年北京名妓凤仙、小桂合影)
在民国时期,风尘圈还有这么一个说法:“先为妓,后当妻”。这是什么意思呢?就是说:你一女孩子,乖乖待在家里面,是很难嫁到有钱人家的,你要想快一点嫁入豪门,最好先到妓院里来卖身,为啥呢?因为找你的客人多了,总会有人喜欢你的,而一旦有客人喜欢你喜欢得不得了的时候,他就会出钱,把你赎出去,将你娶进家门,做妻做妾。
(这张照片为《上海第五次十美图摄影》)
在整个清末乃至民国时期,中国的男人娶娼妓为人妻、为人妾,那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。这一切,在今天我们的中国人看来,是多么的匪夷所思,这简直是无法无天了。当时的国民政府难道不禁娼吗?为什么这么丑恶的社会现象,竟然得以在中华大地上长期存在,根本没人来管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