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电子驾驶证全国推广应用进度

自2021年6月1日起,公安部组织在天津、成都、苏州3个城市试点发放电子驾驶证,目前已有200多万名群众申领使用,简化了办事手续资料,提升了证件使用便捷度,并在客货运输、汽车租赁、保险购置等行业领域广泛应用。

在试点基础上,公安部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,北京、天津、石家庄、长春、大庆、上海、无锡、苏州、盐城、泰州、宁波、嘉兴、南昌、济南、青岛、长沙、广州、深圳、南宁、重庆、成都、绵阳、自贡、南充、贵阳、昆明、西安、银川28个城市全国第一批推广应用电子驾驶证。需要说明的是,推广应用城市发放的电子驾驶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。

下一步,电子驾驶证将陆续在全国范围内分阶段实施,2022年将在全国全面推行。

四、电子驾驶证电子照片拍摄或上传要求

为保证顺利申领、使用电子驾驶证,申领时“交管12123”APP会提示申请人电子驾驶证电子照片拍摄或上传的要求,请在申请前认真阅读。

1、背景白色、拍照环境光线均匀,申请人坐姿端正,双肩水平,表情自然,正视镜头。

2、着深色衣服、免冠,头发不遮盖面部、耳朵,发型不凌乱、蓬松,不化浓妆,不着制式服装,不戴口罩、墨镜、帽子、围巾、饰品。

3、不得衣衫不整、着过于暴露服饰,不作夸张姿势,不打手势,不眨眼睛。

4、不得上传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违反社会主义道德风尚、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标识、数字、字母、文字等有关内容。

5、不得上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、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有关内容。

6、应上传近6个月内的证件照片,不得对人像特征进行技术处理,不得使用合成相片。

需要提示的是,请严格按照要求拍摄和上传照片,避免过度修图,对恶意上传、使用违规照片的,公安交管部门将停止电子驾驶证申请使用,并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五、电子驾驶证出示和应用

(一)便利出示。对已申领电子驾驶证的,驾驶人可在手机上登录“交管12123”APP,查询、出示本人的电子驾驶证。

(二)便利应用。电子驾驶证可适用于执法管理、公共服务等多个场景。执法查验时,对驾驶人出示电子驾驶证的,公安交管部门不再查验纸质驾驶证,通过执法终端在线核查驾驶证信息。办理交管业务时,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办理车驾管、处理交通违法、处理交通事故等业务,无需再提交纸质驾驶证,但有需要扣留驾驶证情形的,仍需要出示纸质驾驶证。保险理赔、租赁车辆、职业招聘时,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,相关单位在线核验驾驶资质。

六、电子驾驶证更换照片、重新申领、窗口申领等特殊情形

(一)更换照片。已申领电子驾驶证的,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更换电子照片,在进入“交管12123”APP电子驾驶证界面后,可以申请更换电子照片。需要提示的是,由于电子驾驶证启用前期申领人数较多,请尽量避免在业务高峰时期更换照片。

(二)重新申领。已申领电子驾驶证的,因准驾车型、驾驶证有效期、发证机关等发生变化办理换证业务后,申请人需要重新申领电子驾驶证。

(三)窗口申领。对因特殊原因导致无法通过“交管12123”APP申领电子驾驶证的,申请人可以到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领,车辆管理所审核后将通过“交管12123”APP发放电子驾驶证。

< 1 2 3 4 5


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