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訴書稱,在一起案例中,他們在社群媒體上發布了一段影片,宣布為紐約一個自稱專注於新聞的社群媒體平台「GTV媒體集團」發行股票。它被宣傳為「有史以來第一個將公民新聞和社會新聞的力量與最先進的技術、大數據、人工智慧、區塊鏈技術和實時互動通信相結合的平台」。

起訴書稱,在2020年的六個多星期裡,價值約4.52億美元的GTV普通股被出售給美國和國外的5500多名投資者。但檢察官表示,其中大部分資金並未用於發展和擴大業務。例如,檢察官說,1億美元被用於投資高風險對沖基金,受益者是GTV母公司及其所有者,後者為郭文貴的一個近親。

在起訴書提到的另一個騙局中,郭文貴等人被控誘使人們向一個名為「G|俱樂部」的項目投資逾2.5億美元,其官網上宣稱該項目是「提供全方位服務的獨家高端會員項目」。想加入的會員需要一次性支付一萬到五萬美元不等的費用。

起訴書稱,事實上,募集到的大部分資金並沒有為該公司提供資金,G|俱樂部「並未為其會員提供任何接近於『全方位服務』和『體驗』的東西」。

起訴書指控,郭文貴和同案被告余建明挪用了大部分資金。起訴書稱,G|俱樂部2650萬美元的資金用於購買郭文貴在紐澤西州的豪宅;更多的錢用於支付那裡奢華的裝修以及傢具和裝飾品,包括價值近100萬美元的中國和波斯地毯、一台6.2萬美元的電視和5.3萬美元的壁爐木材架。

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另一起民事訴訟中起訴了郭文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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